江歌案最新进展 陈世峰故意杀人仅判20年 江母可否再上诉能否在华索赔?
备受众人瞩目的江歌案件于东京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对于这样的判决,我的看法只有八个字:意料之中,情理之外。
首先,我们从很多新闻报道中已经知道:20年有期徒刑,已经是在日本能争取到的最好的结果,
原因有三:
第一,日本的刑罚跟中国不同,判20年在日本的杀人案件中,已是相当重的处罚。
之前看过一组数据:2015年日本共发生了305起杀人案件,其中无期徒刑以上的16人,超过15年有期徒刑的44人,而7-15年的量刑占比是比较大的。
在日本,除非杀人手段极其恶劣,影响极其严重,死伤者人数超过3人,才有可能处以死刑,而日本的执行死刑程序更是复杂,即便很多已处死刑的罪犯都可能免于一死。
第二,检方和法官都已尽力。
日本的司法实践中,法官极少“完全尊重”检方的量刑诉求,一般情况下判决结果会比检方的诉求少30%左右。
也就是说,法官已经是背负了很大的舆论压力,才做出的这一判决。
第三,陈世峰的行为给这个结果带来了“神助攻”。
庭审中,陈世峰完全暴露出了自己暴躁的个性。
他上演了一出现实版“演员的诞生”,谎话连篇地甩锅逃避责任,对自己的罪行扬长避短,还不止一次怼检察官法官,扰乱法庭秩序。
比如当检方跟陈世峰提到江歌时,他却把话题转移到刘鑫身上,反问法庭:“那么大的一个漏洞为什么你们没注意?”
即便在铁证面前,他也拒不认罪,在庭上狡辩称:“是江歌先刺的我,我不是正当防卫也只算防卫过当”、“刀不是我的是刘鑫给的”。
当然,法庭本来就是一个充满谎言的地方。
庆幸的是,法官没有被陈方的花言巧语所迷惑,保持了正常人该有的脑回路,发现了陈世峰毫无悔过之意,做出了有期徒刑二十年,也许在这起案件中算是顶格的判决。
综上所述,虽然这个判决离民众的死刑请求相差甚远,但在现行的日本法律上,能有一个这样的判决也是非常不容易了。
但是,江歌案还有一些疑问:
1,如果江母对审判结果不满,是否可以在日本的法律程序中再上诉?
当事人是日本的检方和被告陈世峰方面,对审判结果只有检方可以提起上诉。所以江歌妈妈作为遗属是没有办法再上诉的。如果最终判决结果在15年以下,那么遗属可能会得到检方的同情,检方如果对结果不满,他们可以提起上诉。但是如果最终判决结果在15年以上,比如说18年,那么检方是不会去做出上诉的决定。
2、在中国能否对陈世峰发起民事诉讼争取赔偿金?
由于陈世峰是成年人,父母在中国财产不会涉及到赔偿的范围。
在陈世峰服刑结束后,他作为外国人会被入管局强制遣返回国,当他被强制遣返回国后,在他回到中国后一般来说日本法院的民事赔偿的判决是否还有效呢?这个很难说。通常是在日本在判决在中国是没有任何效力的。
3、庭审最后一天,辩方律师一直强调刘鑫作证的内容是假证,是虚伪的内容,他说检方不应该相信刘鑫的证词。但证人究竟是不是做伪证这个很难去判断,所以证人去被追究伪证的责任通常是不会发生的。
责任编辑:石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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