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推荐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进行公示的公告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于今年命名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并对在双拥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进行表彰。按照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考评推荐工作的通知》(国拥〔2020〕2号)要求,经推荐考评、征求意见、沟通初审,拟推荐太原市、大同市、运城市、长治市、忻州市、阳泉市、晋城市、吕梁市、朔州市、晋中市、岢岚县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拟推荐山西省荣军医院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公示期为2020年7月20日至24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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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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