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日报讯(记者张谦)7月13日,记者从晋中市委组织部了解到,该市目前正在全力落实推进《关于发挥组织部门职能作用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十一条措施(试行)》,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这是晋中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的实际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发展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也是该市抓党建促发展的一个创新实践。
“十一条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一个制度,即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市、县(区、市)委组织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县(区、市)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以下简称非公工委)牵头,组织发改、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重点涉企职能部门党组织负责人,每年定期召开不少于2次的联席会议助民企解决发展难题。做到两个“纳入”,就是把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纳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围,层层压实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把民营企业家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善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创建三个平台,即依托市、县(区、市)非公企业党委,设立长期服务民营企业的综合平台;由市、县(区、市)社会组织党委牵头,组织律师协会行业党委、会计师协会行业党委等与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有关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建立专项服务平台;依托市、县(区、市)委人才办,设立民营企业人才服务平台。三个“强化”常态,即强化对民营企业家的政治激励,强化党群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强化民营企业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指导员和党员“三支队伍”激发内生动力作用,切实凝聚起抓党建助推民营企业发展的工作合力,实现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互促共赢。
据了解,为推动本行业民企抱团发展,晋中市还要求市、县(区、市)委非公工委、非公企业党委加强对民营企业“党建联盟”拓展组建、规范运行、发挥作用的帮助指导力度,不断完善民营企业“党建联盟”的工作例会、议事决策、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发挥联盟理事企业的行业领军作用。
同时,为切实发挥组织部门职能,该市还要求对党建工作的经费保障加大力度。全市各县(区、市)把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照党组织组建形式,确保每个单建党组织和联建党组织每年不少于5000元和8200元的党建工作经费。要严格落实党费拨返和5000元启动经费制度。市、县(区、市)委组织部要抓好落实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每年要形成年度报告并予以公示,确保专款专用。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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