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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灵活就业人员今年可自愿缓缴养老费

发布时间:2020-07-08 08:50:1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 7月7日,记者从山西省人社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今年的缴费负担,近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通知就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进行了部署。

《通知》明确,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1年公布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此外,《通知》还明确,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在不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继续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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