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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晋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0-06-30 10:01:3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闫志轩 报道)前不久,晋中市出台《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这一方案对晋中市深化关键领域改革、完善招生制度、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当地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

晋中市教育局为了积极回应广大群众的重要关切,在第一时间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政策,并通过各类媒体平台进行新闻发布。近日,又采取23条直问直答形式,从入学政策的变化、具体操作流程、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等方面,为学生及家长所关心的问题做了直观详细的解答。现将解答内容发布如下: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有哪些最新政策规定?

答:《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明确提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0〕5号)明确规定: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法定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摇号录取,依摇号随机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如有学生未报到产生招生计划缺额,按摇号序号依次递补录取。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招生范围和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审批地区域内招生。由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举办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县(区、市)范围内招生;由市教育局审批举办的民办学校在晋中市范围内招生。

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费,符合下列就读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1)具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批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具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批地幼儿、小学应届毕业学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3)具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批地公安机关颁发的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子女。

(4)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审批地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外来人员子女。

第一、第二条是落实义务教育的法定要求。第三条、第四条主要是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在审批地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外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体现了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的要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办学思想。

3.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年龄和学历有哪些要求?

答:小学一年级报名年龄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报名要求为截止到2020年6月底小学毕业的应届学生。

4.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的途径有哪些?

答:根据国家和省市工作安排,从2020年起,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意愿的学生可通过“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简称管理平台,下同)进行报名。

“管理平台”提供电脑端和手机端两种报名方式。电脑端可直接登陆晋中教育网(政务网)(http://xxbm.jzedu.net)注册后进行报名;手机端可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平台注册后进行报名。

5.家长可以用他人的手机号为孩子注册报名吗?

答:建议家长使用本人常用手机号码在平台报名注册,并且保持手机开机畅通,及时接收和阅读招生过程中的相关通知。因家长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不准确或使用他人手机注册,不能及时接收相关通知造成贻误的,责任自负。

6.学生可以选择几所民办学校进行报名?

答:网上报名共设三个志愿栏,家长或监护人可自主选择1-3所学校报名,第一志愿下设“本校直升”(仅限初中,小学没有“本校直升”规定)“就近入学”“其它”三个选项,选择“本校直升”或“就近入学”的必须在第一志愿填报,并点选本校直升或就近入学选项。报名后,家长或监护人可在网上查询报名审核和预录结果。

7.如何组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预录工作?

网上预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相关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共同参与,通过“管理平台”组织实施。

今年我市首次采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招生预录的方式,届时将邀请公证机构、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和学生代表参与,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摇号预录结果现场公示,确保网上预录工作公开透明、公正权威。

8.网上录取结果不是最终结果吗?为什么叫网上预录?

答:网上录取是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一个环节。通过网上录取环节,学生取得预录资格后,还需要监护人在指定时间内,到被预录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理报到、缴费、领取录取通知书等手续,才能被正式录取。

9.“本校直升”的招生对象如何确定?

答:“本校直升”的招生对象为在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审核,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具有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阶段1学年及以上本校学籍,且愿意直升本校初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为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对新举办的、2019年秋季开始招生的民办学校,本校直升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以上所说的“本校”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是指由同一办学主体在同一校区实施一体化办学的九年一贯制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学生报名时,须在“管理平台”上传学生毕业证和学籍证明的影印件。不符合要求的,将直接取消预录资格。

10.“就近入学”的招生对象如何确定?

答:小学招生对象为在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在民办义务教育小学校500米半径以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在网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在民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校1000米半径以内居住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学生报名时,须在“管理平台”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和户口簿的影印件,并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提交虚假信息的,将直接取消预录资格。

11.“本校直升”“就近入学”“其它”三个批次如何进行网上预录?

答:网上预录时,均采用“志愿优先”原则进行网上预录。第一志愿预录完成后招生计划有空额,再从第二志愿中录取,依次类推。

初中第一志愿预录分本校直升、就近入学、随机预录三个批次进行,“本校直升”预录完毕,还有剩余招生计划,进行“就近入学”预录;小学第一志愿预录分就近入学、随机录取两个批次进行。初中、小学“就近入学”预录完毕,还有剩余招生计划,进行“其它”批次预录。每一批次报名人数低于学校招生计划或剩余计划的,直接预录;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剩余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摇号,随机预录。

学校招生计划上一志愿或上一批次已录满的,下一志愿或下一批次不再进行。

所有参与摇号的学生,均随机产生预录顺序号,依顺序号依次预录。

家长或监护人可通过“晋中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平台”查询网上预录结果。

12.如有学生网上预录后未到被预录民办学校报到而产生招生计划缺额,是否还可以递补?

答:学生在网上预录后,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3日内未报到领取录取通知书的,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如因学生个人原因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招生计划缺额的,可按网上摇号产生的预录顺序依次递补录取。

13.未被网上预录或预录后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还可以到公办学校上学吗?

答:可以。未被网上预录的或网上预录后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应尽快到居住地县(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到登记,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本县(区、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统筹为其安排学位。

14.报到并领取录取通知书后放弃到民办学校就读的,居住地原划片学区是否还保留学位?

答:《晋中市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领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通知书后,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再为其保留原划片学区的学位”。

被民办学校网上预录后,请家长慎重作出选择。一旦在民办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可能将失去在原划片学区就近入学的机会。

15.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以通过笔试或面试招生吗?

答:不能。《晋中市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明确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纠正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提前招生,组织或变相组织面向幼儿园大班幼儿、小学毕业生及家长的招生宣传活动,违规发布虚假广告、以高额物质奖励争抢生源等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生源地审批制度,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16.是否允许民办学校通过生源摸底、招生咨询、预约登记、提前缴费等方式进行提前招生?有个别民办学校承诺可以保证学生录取结果,是否可信?

答:根据国家和省市招生政策规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从2020年起,我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及预录工作全部在“管理平台”进行。任何民办学校通过线下或本校网站进行生源摸底、招生咨询、预约登记、提前缴费等方式进行提前招生均属于违规行为,均不能保证学生录取结果。对民办学校违规招生及虚假宣传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将严肃问责。

17.民办幼儿园的适龄儿童能直升同一办学主体或教育集团举办的民办小学吗?

答:我市未出台任何幼儿园直升小学的政策规定。民办幼儿园的适龄儿童,与其他幼儿园适龄儿童一样纳入全市统一招生入学管理,不能直升同一办学主体或教育集团举办的民办小学。

18.有学校许诺,不论是否通过“管理平台”进行报名录取,都可以让孩子在该校就读。这样可以吗?

答:这种做法属于严重违规行为。《晋中市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未经网上(管理平台)报名的学生,任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录取。未纳入录取名单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学籍手续。学籍是学生入学、转学、毕业和升学的关键档案。若发生“人籍分离”或没有学籍,将影响学生报名参考和毕业升学。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一定要建立正式学籍,并确保“人籍一致”。如果家长听信虚假宣传向民办学校提前缴费占位,导致无法建立学籍或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自负。

19.个别学校向家长承诺,学生的学习基础差异大,入学后基础较好的学生可以组成重点班、实验班或双语班等。这样可以吗?

答: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 “境外班”等名义招生。《晋中市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规定,8月28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参加学校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日活动,对所有已录取学生进行编班。学生现场电脑随机编班,班主任现场抽签确定班级。编班结束后,坚持“三不动”原则,任何民办学校不得以分层走班或“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创新班”教学等为由,变相设置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

20.2020年招生工作时间怎么安排?

答:(1)从2020年6月1日起,陆续在“管理平台”发布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

(2)7月10日8:00—7月20日18:00进行网上报名。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管理平台”,按照要求进行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资料电子影印件。报名时间截止,系统关闭。

(3)7月22日之前。学校驻地县级教育部门在网上报名开始后,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工作于7月22日完成。家长或监护人可通过“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4)7月27日进行网上预录。

(5)7月28日—30日。经网上预录的学生,由家长或监护人到招生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加盖学校公章和学校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3日内未报到领取录取通知书的,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学校招生计划出现空额,依电脑摇号产生的顺序号依次递补。

(6)7月31日空缺补录。如因学生个人原因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招生计划缺额的,可按网上摇号产生的预录顺序依次递补录取。

(7)8月28日均衡编班。2020年8月28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须参加学校驻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日活动,对所有已录取学生进行均衡编班。

21.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的“十项严禁”纪律要求是什么?

答:“十项严禁”是指: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22.如何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

答: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学校招生计划、报名入学条件、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招生咨询途径、招生结果、投诉渠道等招生入学工作信息,让社会监督招生工作。

二是加强过程管理。民办小学、初中均使用统一的招生报名平台和学籍管理平台,严格按电脑派位录取名单为学生注册学籍,确保学籍与招生结果严格一致。

三是加强查处力度。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期间将建立监督举报制度,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加大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后,将对民办学校招生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于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视违规情节给予约谈、通报批评、核减招生计划、停止下一年度招生、停止年检,直至吊销其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还要将民办义务教育规范招生工作情况纳入市对县(区、市)教育业绩考核。

23.如何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进行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

答:受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的联系方式如下:

晋中市教育局 0354—3806625

榆次区教育局 0354—3806714

太谷区教科局 0354—6223551

祁 县教科局 0354—3836471

平遥县教科局 0354—5868138

介休市教科局 0354—7282255

灵石县教科局 0354—7618619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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