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 近日,山西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失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通知》明确,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扩展到所有城乡参保失业人员。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并取消60日申领期限要求。
同时,自2019年12月起,对领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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