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报讯 (记者 李涛)6月23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传来消息,我省将推动务农就业增收,其中在农产品种养殖等环节要优先使用贫困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将参照扶贫车间给予吸纳就业补贴。
截至5月底,我省贫困人口就业已超过去年水平,全省87.2万贫困劳动力实现务工就业,比去年增加5.4万人。我省明确,对边缘易致贫户中,具备发展产业条件和有劳动能力的,对其申请的扶贫小额信贷,可享受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等支持政策。
今后,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将用于安置贫困人口就业的公益岗位工资和参加村集体公益事业劳务费用支出。我省将调整扶贫车间认定标准,对政府免费提供厂房车间的扶贫企业,招用贫困劳动力人数10人以上的,可认定为扶贫车间,享受相关补贴政策。
另外,我省将开发设置农村保洁、保绿、护路、护林等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对未脱贫贫困劳动力,落实“一户一公岗”托底安置政策。
责任编辑:张煜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