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杯奶茶,平心静气,互相礼让,案结事了。5月18日,在新疆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永丰渠法庭的“毡房法庭”里,一起建房合同纠纷案,在法官的悉心说理调和下,不到半个小时就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近几年来,永丰渠法庭通过建立的“毡房法庭”,打造特色审判庭审方式,充分利用民族文化包容性、民族性、本土气息的有利资源,形成民族地区法院文化的独特个性,坚持“基层重要、群众第一”的司法观念,拉近与各民族当事人的距离,使得大部分矛盾纠纷案件得以调撤结案。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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