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促进外来投资局介绍,为吸引投资者在我市投资兴业,我市出台《太原市促进外来投资财政奖补办法》。《办法》提出将设立总部经济奖,对世界500强企业在我市设立总部、对我市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市促进外来投资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适用于今年以来我市行政区域外企业、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市投资兴办的独立核算企业,有效期至2025年底。从主导产业及重点产业集群奖补政策、总部经济奖补政策和社会化招商奖补政策等方面明确了标准。
《办法》提到,对新引进总投资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亩均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50万元、亩均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的,投产后奖励100万元。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采用“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等方式以专项政策支持。在我市设立企业总部,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对世界500强企业设立总部、对我市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一次性奖励500万元等。
贾尚志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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