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冯芳芳)9月20日,山西沁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刚刚提升综合能力的智能交通大数据碰撞比对平台,连续查处两起故意遮挡号牌交通违法行为,“穿个马甲”照样捉住你!
近年来,沁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交通管理科技的投入和建设,建成了全县高清治安管理卡口系统、全县危化车通行备案管理系统、客运车辆实时运行监管系统和重点交通违法预警核查系统等一大批交通管理科技建设项目,并通过各平台的大数据融合建设,让日常各项交管数据碰撞、比对、融合,进而实现了沁水公安交管工作由“人管”到“技管”的转变、再到“网管”的提升,实现了沁水交通管理手段的“1+1>2”。
9月7日夜间,驾驶人李某驾驶晋E734**号红岩牌大型货车违法驶入县城禁行路段,为躲避交通监控,李某用一块毛巾和反光贴将车辆号牌进行了故意遮挡进行渣土运输。后经大数据碰撞比对平台对该车辆行驶轨迹进行核查,锁定了嫌疑车辆。沁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对李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违反禁令标志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00元,记15分,并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处罚。9月8日凌晨3时许,一辆号牌为晋LD68**重型平板车(牌照后两位数字遮挡)涉嫌遮挡机动车号牌违法。后经大数据碰撞比对平台对该车辆行驶轨迹进行核查,锁定嫌疑车辆。调查发现,9月8日凌晨,违法驾驶人闫某为躲避交通违法监控抓拍,用硬纸片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通过多处监控卡口,连续行驶60余公里。且闫某仅持有C1型小型机动车驾驶证,属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最终驾驶人闫某被沁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违反禁令标志依法处以罚款2400元,记分15分。
交管科技平台能力提升后,沁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初试牛刀就排查比对出9月7日、9月8日两起驾驶人乘夜间管理空档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并通过大数据碰撞比对,快速锁定嫌疑车辆,依法进行了查处,显示了交通管理科技管理手段的优势,填补了交通管理违法查处的空档,实现了交通违法查处的无空隙。
责任编辑:石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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