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郭小强 通讯员 王舒宁)3月29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忻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该支队发布了关于禁止燃油摩托车在忻州市区通行的通告,决定从即日起禁止摩托车进入市区。
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减少摩托车噪音扰民,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决定从即日起禁止摩托车进入市区。
禁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禁行区域北至旭来街(含)、南至南环街(含);东至G108东外环(不含)、西至G208西外环(不含)。凡违反“禁摩”规定进入限行区域的摩托车一律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依法处以罚款300元,同时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进入“禁摩”区域未悬挂号牌的摩托车,依法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同时扣留摩托车。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依法处以5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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