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严格落实植树种草导则要求,坚持“特殊时期、特殊办法”的原则,创新推行“组织宜散不宜聚、规模宜小不宜大、队伍宜专不宜群、布局宜远不宜近”的造林运作模式,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抓墒情,避疫情,既绿化山河,又惠及于民。
3月8日、9日,阳城县寺头乡政府机关和乡蚕桑农企联合党支部的110名党员,来到该乡朱村村禹珈豪蚕桑养殖基地义务栽植桑苗,两天共植桑3万多株。
尹春雷 摄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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