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日报讯(齐向真)记者2月25日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关于不动产登记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下发,复工复产企业办理登记需要提交材料的,不存在重大风险并征得登记双方同意后,可以采取“承诺制”办理,即先行办理登记,疫情结束后再补交相关材料。
通知要求,要开设复工复产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专门窗口,实现绿色专项通道直通办理。在标准流程基础上,进一步压减时限、压缩环节、快速办理,简单事项力争即来即办。对复工复产企业的有关咨询、受理、办理,可采取“一对一”服务,实现“一跟到底、一办到底”,努力用最短时间、最少接触机会和最简便的流程,使企业更快捷地办理登记事项。复工复产企业涉及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事项的,要主动与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沟通,形成特殊时期特殊工作机制,力争从受理到登记发证,在银行端一次性办结。
涉及需要提交的部分证书、证明等材料的,要容错受理。特别是对于为湖北及武汉提供服务、物资帮助的企业,涉及防疫生产的医疗企业和春耕春播农业生产企业,可设绿色通道,全面实行容错受理和承诺办理,尽快办理完成不动产登记。
责任编辑:张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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