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合肥市地税局了解获悉,日前,《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的通知》(合政办〔2017〕59号)正式对外公布。
按照新的标准,合肥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标准由原先的3个等级增为4个等级,增加四等5元/平方米•年一档。单独列举的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岗综合经济开发区、庐阳经济开发区、蜀山经济开发区以及包河经济开发区从原先的10元/平方米•年标准回归到5元,园区的实体经济尤其是工业企业将从该项减税政策中受益。新标准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此次主要惠及对象是合肥市区国家级、省级开发区范围内的实体经济。预计通过土地等级范围和税额标准的调整,每年可以减少企业上缴城镇土地使用税5亿元左右,此项政策调整会切实降低实体企业经济成本,开发园区企业将再次“减负”,增加积累,轻装上阵参与市场的竞争。
责任编辑:石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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