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继红和工作人员在李百林猪场外电线杆损坏猪圈现场实地查看
中国报道讯 (董应赞 李庆玉)很多人认识郭继红是从他的笑容开始的。接待来访时他那宁静的笑,遇到困难时他那坚毅的笑,处事时他那从容的笑……笑容的背后有着一颗充满热情和关爱的心。 郭继红,中共党员,盐湖区政协委员。自2002年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他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在推进盐湖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中做出了积极贡献。在领导看来,他是精通法律的好参谋;在群众心中,他是排忧解困的及时雨;在同事眼里,他是身体力行的带头人。他是一个整日奔波不停的人,凭着共产党人矢志不渝的崇高理想,凭着法律援助工作者的高度社会责任感,他竭力为民服务,千方百计为弱势群体争取合法权益。
往事:甘苦岁月
2002年,盐湖区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当时中心只有三个人,对外没影响,对内没实力,可以说是势单力薄、孤军奋战。万事开头难,如何让百姓了解援助、明白程序、清楚范围,郭继红四处奔走,到处呼吁,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统一制作了四百多个牌子,在妇联、团委、工会、残联、老龄委、民政局设立了行业援助工作站,在22个乡镇办事处全部设立了基层援助工作站,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和社区设立了342个联络点,法律援助机构网络体系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逐步健全,为有效实施法律援助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郭继红和工作人员在养猪场调查
网络建起后,郭继红又提出“打开一个窗口,伸出援助之手,加快援助节奏,方便群众接触”的口号,挤出经费,于2005年在区法院对面租了两间门面房,建立起了法律援助受案大厅,极大方便了群众办理法律援助业务,受案大厅门庭若市。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现,法院门前的街道车流量大,老年和残疾受援人来往极为不便,存在安全隐患,经和区法院协商,2007年5月,区法院将南口门房腾出,免费提供给援助中心做受案大厅,并免费提供水电等办公费用,大大方便了受援群众。 2008年,因法院门房地处城建红线内被拆除,他又在区法院隔壁姚孟工商所租了两间门面房做受案大厅,此门面房和区法院南口门房仅一巷之隔,非常方便。
2011年,郭继红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需要,又在法院附近重新寻找了门面房,距离区法院一里左右,楼上楼下160平方米,门前既有停车场,又有花带,位置好,房子佳,环境美。大厅配备有办公桌椅、电脑、空调等必要的硬件服务设施和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使用的无障碍通道和设施,大厅醒目位置设立了法律援助流程图,列明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申请程序、办案流程等基本内容。大厅分等候区、接待区、调和区、办公区四个功能区。在等候区配备座椅、饮水机等设施,极大的方便了前来办事的群众,有利于大厅业务有序正规的开展;在接待区由几名援助志愿者轮流值班接待登记,将基本情况输入电脑,进入流程;在调和区设有两间办公室,在调和过程中,便于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做思想工作,减少矛盾冲突,提高调和成功率;办公区供中心工作人员日常办公、研究案情、存放档案。 便民服务窗口的开启,简化了原有的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实现了法律援助审查、咨询、受理、指派、归档、补贴发放一条龙式服务,使受援群众可在大厅内实现法律援助全程办理,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提供了更加方便的工作平台,获得了受援群众、办案律师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进取:谋事在人
法律援助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归根结底在办案,通过办案,把党和政府的温暖落到实处,通过办案,把百姓的忧愁化解消除,因此,多办案、办好案是援助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此,他创新机制、灵活方法、缩短流程、提高效率,规定,凡受理的案子,刑事案全部派到律师事务所办理,民事案件一律先进入调解程序,调解不成的再进入诉讼程序,有时简单案件一天就能调解解决两个案子。每年中心受理的案件有80%是民事案件,而民事案件又有80%通过调解得以解决,这样,两个80%相互叠加,节省了时间、节约了成本,结出了爱民的心,结出了和谐的果,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调解,说起来容易,做起来烦恼,每天,面对没有文化、好钻牛角、情绪激动、唾沫乱沾的受援人不停诉苦,耐心倾听,认真梳理,再从很多琐碎的材料中理出最有价值的线索,所以不仅心态要好,还要有敏锐的头脑,分析事实真相一针见血。有时候,他就像个医生,面对病人的疑难杂症制定出最有效的治疗方案。有时候又像个心理咨询师,让那些满腹委屈不平的人有个可以倾诉的对象,还可以给他们出出主意。就是这样,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简单重复,枯燥乏味,郭继红每天忙碌着,倾尽所有地为每一个受援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2004年,金井卫补褚村过继给其叔父的相某、周某夫妻俩因失火被烧死在禹都自家开的玩具店里,其年仅三岁的儿子的抚养问题调解解决。2005年,龙居镇冯庄头村曲某被屠宰户陈某打伤,人身损害赔偿经调解解决。2006年,上王乡牛庄村吕某受雇盖房施工时,因早晨架板上结霜,不慎从架上摔下,致使下肢瘫痪,赔偿费用经调解解决。2007年,陕西省商州市聋哑人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被安徽砀山县王某驾驶的五征三轮机动车碰撞,致高某昏迷七十天后死亡,赔偿费用经调解解决。2014年,龙居村李某面对猪场的数万元损失,陷入证据困境,走进援助中心,赔偿经调解解决。2015年,稷山县农民赵某儿子在运打工出事故,众人踢皮球,法援解忧愁……等等等等,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实在太多了。 郭继红为了办好百姓的案子,一年四季没黑没明没节假日地工作,从不叫苦,毫无怨言。曾几何时,面对黑恶势力的威胁他没有退缩,曾几何时,面对贫穷百姓的困境他用自己的车辆作抵押打官司,曾几何时,为寻找相对人,他风餐露宿,起早贪黑,蹲坑守点,曾几何时,他轻伤不下火线,带病继续工作。成绩出自勤奋,精彩源于辛劳,如今,找援助中心,诉心中苦愁,讨人世间公道已成为盐湖一道亮丽的风景。
郭继红在接待来访者
探索:未有止境
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民心工程,作为一项和谐社会建设的保障工作,开展工作的措施要落在“便民”上,开展工作的目的要落在“服务”上,特别是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以后,通过便民措施走实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更是显得十分重要。为此,他先后推出并落实了十项便民服务具体措施:一是实行援助出警制,变坐等服务为上门服务;二是扩大援助范围,简化申请受理手续,降低受理标准,开通了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规定了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因遭遇突然事故而急需法律帮助的人等十二种法律援助事项,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无需提供困难证明;三是在多个法律服务单位建立了委托受理工作机制,扩大了法律援助的服务领域;四是实行了点援制,将中心工作人员和全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人员情况进行公示,由受援人自己点名提供援助;五是依托电话、短信等信息平台,开展预约上门服务;七是积极探索法律援助服务农村建设的新模式,先后在王范乡、北相镇、龙居镇和三路里镇创新设立四个法律援助接待处;八是不定期在报纸、电视上刊载(播出)法律援助案例、宣传文章或专题节目,普及和提升广大公民的法律援助知识;九是印制了大量的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定期向群众发放,累计发放《农民工法律援助手册》数万册,《法律援助知识读本》数万册和各种宣传资料几十万份;十是深入行业单位、街道社区、厂矿学校宣传援助知识,讲解援助案例,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和法律援助,积极调解下岗工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矛盾纠纷。便民服务措施畅通了便民渠道,实现了就援尽援,中心累计办理各类援助案件六千余件,累计为当事人追回各种损失补偿数千万元,办理了一大批有影响、难度大的案件,为社会解决了许多难点热点问题,多次受到省市区领导的高度赞扬,成为盐湖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
2010年,司法部法律援助司王军益副司长来到区援助中心调研,对中心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2010年7月份,中心被司法部确定为在全国十八个省市设立的32个法律援助联系点之一,并参加了司法部在内蒙古包头市召开的全国法律联系点工作会议,2012年12月,区援助中心被命名为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2013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法律援助示范窗口”之后,又先后在上海、郑州等全国援助工作会上做了典型发言。盐湖区的援助工作作用越来越大,事业越做越旺,名字越叫越响,成为一种精神,一种力量,一种品牌,飞越太行山,冲出娘子关,走向全中国。
尾声:岁月有情
“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法律援助工作充满艰辛与波折,郭继红却从未有过怨言,每当看到弱者争取到自己的权益时,再苦再累的他总会从内心感到欣慰。在郭继红办公室的四面墙壁上挂满了锦旗,每一面锦旗都代表着一份感激,每一面锦旗的背后都有着一个感人的故事,都凝聚着他的一次爱心的奉献。 援助牵着他的心,援助系着他的情,援助绑着他的身,真诚的付出,他得到的是群众的认可和信任、上级的关注和支持,他连续多年被省、市、区评为先进个人,荣获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市法律服务先进工作者、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0年被盐湖区文明委、老龄委评委“老龄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2015年被区司法局评为特优工作者;2015年10月,荣获盐湖区第六届“十大德政之星”和“百名拔尖人才”荣誉称号。2016年,他又当选为盐湖区第十四届政协常委,2017年6月,他又被盐湖区委、区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舞台大了,相信他为民办事的力度会更大,他书写的人生会更精彩!
责任编辑:石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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