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报讯 (记者 何宝国)省政府《关于2018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1月17日公布。省政府决定,对促进我省科学技术进步、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经形式审查、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场考察论证等程序,省政府决定授予“基于天然黑色素纳米颗粒在双模态分子成像引导下的癌症治疗的研究”等20个项目为一等奖,授予“岩体结构面扩展机制及强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等87个项目为二等奖,授予“山西省气候变化特征与适应战略研究”等92个项目为三等奖,授予“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9个企业为企业技术创新奖。
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合作奖每项奖金数额为:一等奖50万元、二等奖20万元、三等奖10万元;省企业技术创新奖每项奖金数额为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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