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268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业经2020年1月3日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代省长 林武
2020年1月9日
为保证法律、行政法规在我省的贯彻实施,有效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下列4件省政府规章予以废止:
1.《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14年6月1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公布)
2.《山西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2010年8月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9号公布)
3.《山西省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定》(1996年3月27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74号公布)
4.《山西省个人所得税减征规定》(1994年10月23日省人民政府令第55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张煜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